紅網株洲4月3日訊(通訊員 易萊香 孫續艷)犯罪嫌疑人張某和朱某為男女朋友關係,從重慶縣城來株洲打工,從市場上買來鱔魚,用鱔魚血當材料,讓兩名少女“裝處”。半年時間內,強迫兩名少女在株洲、長沙、懷化、邵陽等地賣淫40多次。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審查證據時發現張某還涉嫌強姦罪,應當分別定罪,實行數罪並罰。4月2日,該院以張某涉嫌強迫賣淫罪、強姦罪,朱某涉嫌強迫賣淫罪向荷塘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少女找工作落入賣淫窩點
  
  2013年6月初,未成年少女小雨和燕子(均為化名)為找工作先後被吳某(身份不詳)介紹到株洲,吳某從張某、朱某處獲得1萬元“介紹費”就消失了。小雨和燕子落入賣淫窩點,身份證被扣留,外出也有人跟著,沒收手機,不讓與外界聯繫,被強迫用鱔魚血裝處女賣淫。朱某還偷拍了她們換衣服的視頻、照片。身體不舒服時也要照常接客,零花錢最多不超過30元,平時基本上都是吃方便面,穿的是朱某穿剩的衣服。檢察官介紹,目前該兩名少女已被家長接回家,希望儘量讓她們重返學校,即便是要找工作也要通過正規渠道,外出務工也需要有信得過的人介紹,不至受到傷害。
   男子被追訴涉嫌強姦
  
  張某和朱某強迫兩少女賣淫在株洲、長沙、懷化、邵陽等地賣淫40多次,買春的“老闆”大多出手闊綽,最高出價達5000元,還有“老闆”給小雨、燕子買黃金首飾、送高檔手機、平板電腦等禮物,可這些都被張某、朱某占為己有。張某趁其女友朱某不在租房之際,先後兩次對小雨進行性侵,小雨害怕再被蹂躪將被張某強姦的事情告知朱某和燕子。朱某為此與張某大吵一架,張某表示再也不做對不起朱某之事才平息風波。
  檢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張某供述和小雨的陳述中均證實了張某在租房向後兩次強行和小雨發生性關係,並且朱某和燕子的言詞證據中均證實了小雨告訴過她們此事。強姦罪本是一對一的證據,本案中除了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外還有另外兩人予以證實,因此張某強姦小雨一事在證據上足以認定。並且張某的強姦行為與強迫賣淫行為之間沒有聯繫,應當分別定罪,實行數罪並罰,追訴其涉嫌強姦罪。  (原標題:用鱔魚血當材料強迫少女“裝處”賣淫 無良情侶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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