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佈《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鼓勵和促進西部地區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目錄》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二是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目錄》的適用範圍為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戰略部署,為促進西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了《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5號,以下簡稱《目錄》),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記者就有關情況專訪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答問全文如下:
  問:《目錄》出台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西部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但西部地區自我發展能力不足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與全國、特別是東部地區相比,西部地區產業發展滯後、產業層次較低的狀況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發展中面臨不少突出困難和問題。一是農業內部結構不夠合理,農業產業化水平不高,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科技等社會化服務相對滯後。二是重工業比重過大,工業結構同構化問題突出,過於依賴資源開發,產品附加值較低,生態環境保護壓力大。三是服務業發展很不平衡,2012年西部地區服務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別比全國和東部平均水平低4.1和8.7個百分點。
  中央強調,新一輪西部大開發要以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為主線,以改善民生為核心,以科技進步和人才開發為支撐,使西部地區綜合經濟實力上一個大臺階、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上一個大臺階、生態環境保護上一個大臺階。《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1號)明確要求,“實行有差別的產業政策,制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促進西部地區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基礎上,結合西部產業發展實際,制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實行有差別的產業政策,是中央對西部地區的特殊關心和支持,有利於西部地區發揮比較優勢、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提升自我發展能力,也有利於東部地區加強與西部地區的產業合作、拓展發展空間、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對於優化全國產業分工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  (原標題:發改委公佈新增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 適用12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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